为确保2010年“春运”期间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有序、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便捷,泉州海事局针对到港船舶专门制作了《“春运”告船长书》,温馨提醒到港船舶做好各项防范措施,建议各船做好以下航行、作业安全工作:
一、船长应确实履行船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,加强船员教育,克服松懈麻痹和侥幸心理,切实提高全体船员防火、防风、防寒潮意识,确保船舶航行和作业安全。
二、注意掌握气象情况,及时收听气象预报,认真落实航行中防大风、寒潮措施,严禁船舶超抗风等级冒险航行。
三、货物积载应符合船舶稳性要求,系固符合规范要求,严禁船舶超载超航区航行。
四、认真履行船员值班职责,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》,在海上航行(特别是船舶进出港)时,应加强了望,注意避让海上作业渔船。
五、组织船员开展船舶安全设备自查自纠工作,确保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、救生消防设备、货物积载和安全系固、航行安全、无线电通信、主推动力及辅助设备等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和符合规范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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