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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室暂行管理办法
来源:    时间:2013-11-07    

一、 目的

为加强公司图书室的管理,提高图书利用率,鼓励员工多读书,读好书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二、 图书室开放对象

只供本公司员工及家属使用,不对外开放。

三、 借阅规定

1、 图书室阅读时间为工作日的09:00-17:30,借书时间为每周工作日一、三、五的09:00—11:00,15:00—17:00,其他时间概不受理。

2、 每人每次借阅仅限一本,借阅期限二十天。到期务必归还,未读完需续借者,务必办理续借手续,但以续借一次为限。诺逾期未归还者暂停借阅资格半年。

3、 借阅和归还时,应在《图书借阅登记表》上登记。借阅之资料诺遗失或严重损毁,需照价赔偿。

4、 员工读者要爱好图书,妥善保管,不得撕毁、污损、涂写等,

发现时酌情赔偿。

5、 非本部上班员工,可由本人书面委托他人办理借阅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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